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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

由於都會區住宅租金與物價齊漲,加重了許多租屋家庭負擔,行政院已通過「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111至114年),持續為大家「加薪、減稅、增福利」,租金補貼金額總規模由現行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並放寬補貼申請資格,使補貼戶數從12萬戶大幅增加至50萬戶,可照顧全國近6成租屋民眾,並同步調升補貼金額,全面減輕年輕人、新婚、育兒及弱勢家庭的租屋負擔。

租屋補貼門檻由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在各地最低生活費金額2.5倍以下,放寬為3倍以下。另所承租之住宅從限合法住宅,放寬為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的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頂樓加蓋)承租戶也可申請。

(1).初入社會經濟尚未穩固的20至35歲單身青年—提高至補貼金額1.2倍。
(2).結婚2年內新婚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3倍。
(3).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原本不論子女人數多寡均統一補貼4,000元,現則按生育人數提高補貼金額,育有1人提高至1.4倍、2人1.6倍、3人1.8倍,亦即每增加1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增加0.2倍,以此類推。
(4).經濟或社會弱勢—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4倍(以新北市市區為例,從5,000元調高至7,000元);社會弱勢(身心障礙者∕原住民∕65歲以上∕其餘《住宅法》第4條社會弱勢身分)家庭。

2.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12-115年

為了加速都更動能,內政部發布最新2023至2026年的四年全國都市更新發展計畫核定版,預計四年內核定160件都更案,創造房產價值近6400億元。

該計畫點出台灣人口與居住現況面臨的問題,尤其全台八成人口居住在不到十三%的國土上,可謂相當密集,又碰上高齡、少子、住宅老化等多重問題,除了老屋有耐震設計未達現行標準,還有無障礙設施不足等多重問題,最終還是需要透過都更重建來改善。

都更計畫未來四年訂定多個目標,包括強化地方政府成立都更專責單位,每一年度輔導十五件、四年合計目標六十件,民間都更案則將目標放在每年核定四十件、四年累積一六○件;推估四年可吸引民間參與都更的投資效益逾二五○○億元,以及貢獻GDP(國內生產毛額)逾五千億元、帶動超過十一.五萬的就業人口。

 3.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包租代管試辦計畫&融資平台服務方案

為協助弱勢民眾於住宅租賃市場租屋、鼓勵民眾釋出空餘屋,及減輕地方政府新建社會住宅的財務負擔,本計畫規劃提供房東輕鬆收租、稅賦減免、修繕及居家安全保險費等補助,另提供租屋服務事業業者服務費及服務費免營業稅的優惠。在人力組織部分,計有政府自行辦理(含委託專責機構)及業者包租等2種包租方式,並依據前述包租方式分析,本試辦計畫採業者擔任二房東方式辦理。另為提供民眾多元參與辦理社會住宅方式,延續採用代管方式補助業者辦理。

包租包管:政府、專責機構或委託民間業者承租民間住宅,於合約期間內以市場租金8折按月支付房租給原屋主,再由包租者以二房東形式,全權負責轉租與經營管理事宜。規劃與房東簽約3年並保證收租,再以市場租金8折租給一般戶、以7折或5折租給弱勢戶並簽約至少1年、最長3年。

代租代管:由業者協助房東出租住宅予政府所規定一定資格之房客,並由政府補助服務費用,以代理房東經營管理出租住宅。以代管方式時,原房東仍具備決定承租對象之權利,代管者僅負責日常租屋代理執行事宜。

4.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

政府為讓年輕人皆可買屋,實施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專案,借款人年齡在20歲以上,且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

  • 貸款對象:借款人符合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以上,且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
  • 貸款條件如下:

(一)貸款成數:最高8成核貸。

(二)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800萬元。

(三)貸款年限及償還方式:貸款年限最長30年,含寬限期3年,本息分期平均攤還或本金分期平均攤還。

(四)貸款利率: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為基準利率,自111年12月21日起為1.47%,計息方式採一段式機動利率、二段式機動利率或混合式固定利率擇一,一經選定不得變更。

(五)前款貸款利率之基準利率自111年3月23日起至113年底止,減少調升0.125%,惟於前開期間轉貸之借款人不適用之。

(六)第四款各計息方式經依第五款調整後,利率有一段式機動利率、二段式機動利率、混合式固定利率。

(七)貸款標的:申請日前6個月起所購置之住宅。

  • 搭配措施:內政部「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若其住宅購置日期符合本項優惠貸款者,得搭配使用。
  • 實施期程:實施日期至111年底,屆時視房屋市場情形及民眾之實際需求,再行檢討,必要時得予以延長。

5.實價資訊都登錄,交易資訊全都露

因為交易資訊不透明,所以常發生買賣糾紛,反映房屋的「透明化、公開化」是不動產交易安全之重要基礎,交易資訊愈透明公開,買賣雙方之權益愈受到保障。為了解決資訊不透明的問題,所以內政部推動了實價登錄制度,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條文,將所有土地及房屋的買賣案件、房仲經手租賃案件及代銷預售屋案件之交易資訊全部登錄,並於區段化、去識別化後對外提供查詢,以兼顧資訊透明,保障個人隱私,讓民眾在買賣土地或房屋時可以有具公信力之資訊可以參考。

為了提供成交案件資訊查詢服務,內政部也開發了「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讓民眾可利用各種電腦設備之瀏覽器查詢,並開發android之APP,增加查詢之行動性及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