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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技產業政府政策

1.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

自105年起,政府在「五加二」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中,將生醫產業列為重要推動項目之一,並以打造臺灣為亞洲生技研發重鎮為目標。行政院提出「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以「完整生態體系」、「整合創新聚落」、「連結國際市場資源」及「推動特色產業重點」四大行動方案為主軸,推動臺灣藥品、醫材與健康福祉產業的成長。在食品生技領域方面,政府著重推動智慧健康生活系統平台,整合健康管理與醫學服務模式,以帶動保健食品市場的擴展與創新。該方案自110年起已進一步整合為「六大核心戰略推動方案—臺灣精準健康戰略產業」,納入精準醫療、再生醫療及數位醫療等面向;行政院並於114年8月25日至27日召開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議(BTC),會中指出我國生技產業營業額於113年已突破7,700億元,持續為食品生技等次產業注入研發資源與市場動能。

2.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法

為保障民眾健康與消費權益,並確保健康食品產品品質,衛生福利部於109年公告修正《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法》。該法明定健康食品在申請查驗登記時,必須符合安全評估試驗的資料要求與毒性試驗項目、方法等規範,使整體安全評估試驗標準更為明確周全。此修法強化了產品上市前的科學驗證機制,有助於提升業界自律與市場信任。

3.5+2產業創新計畫與新農業推動方案2.0

農業部延續「5+2產業創新計畫」精神,自2021年起啟動「新農業推動方案2.0」,以「增進農民福利體系、健全基礎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為三大施政主軸。此方案不僅促進農業升級與食品原料供應品質提升,也為食品生技與健康食品產業提供穩定的上游資源基礎,推動整體農糧與生技的鏈結發展。「新農業推動方案2.0」執行期間為110年至113年,已於113年底屆滿。農業部自113年5月起接續推動「智慧韌性、永續安心」農業政策行動策略,訂出智慧、韌性、永續、安心四大主軸及13項重點策略,持續強化農業基礎環境與產業競爭力,作為食品生技與健康食品產業上游原料供應的政策基礎。

4.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為強化健康食品製造品質管理,食品藥物管理署於2023年12月4日發布《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並已於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該標準參考國際規範並結合國內產業現況,旨在兼顧在地化與國際接軌,以建立符合全球標準的製造管理制度,進一步提升臺灣健康食品產業的品質水準與國際競爭力。

5.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

2024年5月17日修正發布的「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明確規範健康食品之案件審查、許可證展延、變更與移轉程序,並開放業者可透過衛福部食藥署的食品線上申辦平台辦理查驗登記相關業務。此修法旨在提升行政效率與審查品質,讓產業能更快速完成審查程序,加速新產品上市時程,促進產業創新與發展。

6.生醫與精準健康產業推動與國際鏈結發展計畫

為配合《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於110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設立「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適用投資抵減系統網」,協助生技醫藥相關業者依規辦理投資抵減申請作業。此計畫不僅有助於吸引民間資金投入,也支持應用生技、食品生技與精準健康產業的發展,促進臺灣生技產業鏈的整體升級與國際鏈結。

7.生技產業白皮書

《生技產業白皮書》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於2025年8月1日正式發布,針對生物科技、食品科技、功能性成分、農業生技及製造聚落等提出整體策略,直接影響食品生技產業鏈從原料端、生技萃取、功能性成分開發、中游加工到品牌端的發展方向。政策啟動後,法人研究機構(如工研院、農科院)已增加與食品生技企業的技術合作及成分開發案,市場對功能性食品、益生菌、植物基成分的研發需求升強,並開始出現地方政府推動生技食品聚落的案例。此政策提升技術型企業成長動能,但跨部會協調仍具不確定性,企業若缺乏商品化能力可能面臨政策效益不足。

8.健康食品衛生標準草案

《健康食品衛生標準》草案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於2025年10月22日公告。草案明確要求健康食品之本質仍屬「食品」,因此所有健康食品及其原料,均必須全面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及各項既有食品衛生標準,確保從原料到成品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同時,健康食品所使用之容器與包裝材料,亦必須依循「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確保接觸食品之材質安全性與產品完整性。

9.新興生醫產業發展與國際化推動計畫

2026年食藥署與國健署推動食品正面營養資訊「紅黃綠」標示制度,提升消費者對產品營養價值的辨識度;同時,自2026年1月起實施無添加糖飲料免徵貨物稅政策,鼓勵業者發展減糖與健康飲品。相關措施有助於擴大健康食品及機能性飲品市場需求,為具備健康配方研發能力與產品差異化優勢的企業創造新的成長機會。

2026年食品生技產業鏈的投資邏輯已從過去的「品牌與通路」轉向「功能驗證、法規能力、智慧製造與國際市場布局」。未來市場較可能給予高估值的企業,將是那些兼具功能性原料研發、健康食品法規能力、AI智慧製造及海外市場拓展能力的公司;而缺乏差異化技術、過度依賴單一市場或單一產品的企業,則將面臨成長放緩與獲利壓力。

10. 健康食品保健功效項目增列膝關節保健

衛生福利部於114年7月3日公告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及「健康食品之膝關節保健功效評估方法」,將健康食品得宣稱之保健功效自13項增至14項,新增「膝關節保健」功效,並將原「促進鐵吸收」修正為「輔助調節血鐵」。業者欲取得膝關節保健功效宣稱者,須完成至少12週、60人規模之人體試驗,並提出具統計意義之科學驗證結果,方可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此項調整呼應我國高齡化趨勢下骨關節保健類保健食品之市場需求成長,為中游保健食品加工業者開啟新的產品開發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