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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2025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行政院於105年10月27日通過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在兼顧能源安全、環境永續及綠色經濟發展均衡下,該方案以太陽光電2年計畫、風力發電4年計畫為先驅,藉由內需帶動就業;並規劃沙崙綠能科學城作為綠能科技創新產業生態系的發展基地,以創能(太陽光電、風電等)儲能(燃料電池等)、節能(綠建築等)及系統整合(智慧電網)為4大主軸,支持產業發展所需,以提升綠能產業競爭力,接軌國際。

長期計畫,透過「2025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將在2025年達成20GW的太陽能安裝目標,平均一年安裝2GW。計畫盤點可設置太陽能的地點與土地,分為屋頂型及地面型。屋頂型可行地點包含:中央公有屋頂、工廠屋頂、農業設施及其它。地面型可行地點包含:鹽業用地、嚴重地層下陷區域、水域空間及掩埋場。除此之外,政府也將協助簡化行政程序、強化電網規劃、帶動資金活化、以及修訂法規制度。這些措施將可有效化解目前下游安裝市場面臨的瓶頸。

2.年度太陽光電安裝政策目標

我國政府陸續訂定年度太陽能安裝目標,落實安裝里程碑。105年啟動兩期「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110年8.75GW太陽能目標」及最新的「111年11.25GW太陽能目標」

在我國2025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政策下,行政院於105年至107年推動「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並於108年完備第二期「太陽光電 2 年推動計畫」。承接此兩計畫成果,接續推出「109年太陽光電6.5GW 達標計畫」。整體規劃我國太陽能安裝於108年度增加1.5GW、109年度增加2.2GW,累計至109年設置達6.5GW,110年設置達8.75GW,111年設置達11.25GW,並最終於114年達成20GW之整體目標。

在政策目標下,經濟部為加速推動太陽能安裝速度,於跨部會盤點工業、公設、農業等各式屋頂、漁電共生、污染土地、港口停車場等地,致力實現安裝目標。針對具有發展潛力,且未來量能最大的推動專案,擴大建立示範案例與專案推動模式,奠定制度化基礎,以逐步導入推動能量,穩健達成中長期太陽光電推動目標。

政府在各部會在法令與產業間極尋求共識,2020年農委會公告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限縮2公頃以下申請,除了專案推動區域外,兩公頃以下的農地不開放設置太陽光電。雖光電計畫進度受影響,但政策引導安裝聚焦三大推動主軸,將提升屋頂型設置率,包含「產業園區」工廠屋頂,利用其廠房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畜、農、漁電共生」則以畜禽養殖、農業及漁業養殖之場域結合太陽光電;「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則係中央單位與地方政府一同攜手推動學校及政府機關屋頂設置太陽光電。

3.「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

經濟部能源局於2017年10月提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並持續優化法規,預計加速屋頂型太陽能安裝速度,達成屋頂型3GW目標。提出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並預計修正營建法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降低大樓安裝太陽能障礙,內政部推動屋頂改造方案、簡化申請設置綠能屋頂流、認定容量由100 kW提升至500 kW,方便民眾就近辦理。除此之外,也透過多元方案及誘因措施,推動「智慧綠能城市」、「產業園區分散式智慧綠能電網」、「偏鄉/部落綠能屋頂公民電廠」。

4.能源發展綱領及新能源政策

從原促進能源的安全穩定、效率運用、潔淨環境之供需體系面向,擴大深度及廣度至「能源安全」、「綠色經濟」、「環境永續」、「社會公平」等核心面向。能源安全包含需求面管理、分散式設置及汽電共生並強化系統面智慧化整合。綠色經濟包含,強化節能、創能、儲能與智慧系統整合全方位發展。環境永續包含維護空氣品質與達成非核家園策略。社會公平包含能源民主與正義、資訊公開、公眾參與及能源市場革新等。

5.「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訂

於2019年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用電大戶條款,契約容量達5,000(kW)瓩以上的電力用戶即為大戶,五年內要完成10%的綠能設置量,或用儲能、購買再生能源憑證、繳納代金代替。適用對象約500多戶,共300多家企業,產業包括石化、鋼鐵、半導體、電子等產業受影響。用電大戶條款,於110年元旦正式上路,將使我國包含太陽能在內的綠能發電容量加速安裝。

於2022年行政院再次提出修定草案,擬增訂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3類建物,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屋頂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6.電業法修正案

2017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電業法修正案」,政策包括綠電可獲優先併網調度、輸配電費優惠、直接銷售等、免繳電協金等、免備用容量。此次修正,開放用戶購電選擇權,允許用戶自由選擇綠電或傳統電能,鬆綁綠電只能賣台電的限制,將可速帶動國內太陽能綠電自由市場交易發展。然此次修正條文並未明訂多少發電量以下的綠電免備用容量,但能源局目前承諾,若綠電總發電量未達10%,5000瓩以以下的綠電免備用容量。

7.再生能源憑證制度

標準局於2017成立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推出再生能源憑證「T-REC」制度。標準局除訂定「自願性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及「自願性再生能源憑證申請作業程序」法規外,與有關單位亦逐步取得鏈結,包括環保署與「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完成勾稽,將再生能源憑證視為溫室氣體盤查用電端間接排放量的計算工具。

8.電力交易平台設置

經濟部能源局在2021年完成「電力交易平台設置規則」法令公告,台電於同年七月推動「電力交易平台」,開設輔助服務的公開交易市場,讓民間分散式電力資源,例如太陽能電力,可接入此平台參與競價。由台電擔任買方,隨時可調度的虛擬機組,提供電力調節服務,以維持電力系統的頻率之穩定,並可使太陽能電力滲透率進一步提升。

9. 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

國發會於2022年3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提供至2050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以促進關鍵領域之技術、研究與創新,引導產業綠色轉型,逐步實現 2050 淨零排放之永續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