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服務產業政策
1.資訊服務業推廣計畫
一、結合海外通路、在地公協會組織,籌組拓銷團,透過線上線下方式,辦理產品暨服務展示、交流媒合或主題研討會等活動,協助資訊服務業者拓展國際市場,掌握數位服務商機。
二、為協助產業數位轉型,「InnoServe大專校院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每年以「產業需求」為題,強化團隊數位研發實力,以「競賽拔尖」培育數位人才;並透過「資訊應用服務創新創業新秀選拔」,支持優秀團隊朝商品化、事業化邁進,促進產業創新。
三、協助資訊服務業者參加國內大型展會,透過展示資訊服務創新應用,提升產品能見度並拓展商機
2.數位公共建設-數位產業跨域軟體基盤暨數位服務躍升計畫
本計畫旨在透過數位公共建設引導公私協力創新,建立AI算力、數據、程式碼三大軟體基盤,加速數位服務發展並降低重複開發投資,同時建立優化數位採購機制,拓展數位服務商機,並營造良好的產業發展環境。
3. 推動中小企業創新經濟開拓市場計畫
本計畫協助中小企業善用數位科技打造小規模的創新經濟服務,深化民眾於計畫內推動場域的有感服務體驗;並經由聯盟協同推動,媒合產品與服務觸發產業需求,協助中小企業數位轉型,開拓創新經濟市場商機。
4.人工智慧技術服務機構能量登錄
為健全臺灣人工智慧發展環境,特規劃建立人工智慧技術服務機構能量分類與登錄機制,期透過具公信力之分類與登錄機制,盤點國內人工智慧技術與服務能量,建構國內人工智慧產業地圖,協助人工智慧業者提升產品與服務競爭力,以擴大產業服務與規模,加速產業人工智慧應用導入,提升產業價值。
本能量登錄中所定義之人工智慧,係指基於機器學習、深度學習等新型態演算建模法,來實現特定領域或者是通用領域的模擬人類認知、機器自主推論或知識工作能力,並以此為核心業務或將之整合至既有產業、軟硬整合或顧問服務方案中。
5. DIGITAL+數位創新補助平台計畫
有鑑於數位科技發展快速,對經濟、社會、產業、環境等各面向影響廣泛,數位產業署依循行政院「智慧國家方案(2021-2025年)」,透過「獎勵」與「補助」的方式,聚焦推動數位相關產業創新加值,鼓勵資訊軟體服務企業自提升內部研發能量,並持續運用新興或具技術突破價值之數位科技項目,開發具市場應用價值之解決方案,進而開拓國內外市場通路、擴散知名度。爰本計畫推動包含「數位新創應用獎勵計畫」及「數位服務創新補助計畫」,期促成軟體及資訊服務業者自主提升技術或強化產品及服務能量,加速帶動我國各產業及社會數位轉型。
7.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一)核心資源:透過政府補助提升中小企業提升創新研發能量,培育高階研發人力。
(二)計畫內容:補助經費與計畫期程:
1、先期研究/先期規劃案(Phase1):僅限個別申請,補助上限新臺幣100萬元(計畫期程6個月)。
2、研究開發/細部計畫案(Phase2):(一)個別申請:每案每年補助上限新臺幣500萬元,計畫期程以2年為限。(二)研發聯盟:每案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家數乘以新臺幣500萬元,且最高不逾新臺幣3,000萬元,計畫期程以2年為限。
3、加值應用(Phase2+):(一)個別申請: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500萬元,計畫期程以1年為限。(二)研發聯盟:每案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家數乘以新臺幣500萬元,且最高不逾新台幣2,500萬元,計畫期程以1年為限。
4、補助款上限為計畫總經費50%。
5、申請期間:隨到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