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產業政府政策
1.五環2.0,食安政策
食品安全衛生係民生關切議題,亦為政府重大政策,政府推動食安五環政策已有8年,相關政策需滾動調整並不斷精進,以因應當前面臨的問題與挑戰。為研擬新階段跨部會之食品安全政策,維護國人食的建康與安心,本院食品安全辦公室集結衛生福利部、農業部、環境部、教育部、經濟部、數位發展部等相關部會,自本(113)年賴清德總統就職起,共同研議新提出「五環2.0食安政策」,分區分眾與學者專家、產業代表、消保團體溝通討論,並提報本院113年第2次食品安全會報,經院長裁示實施,後再經跨部會研商細部工作項目及分工,以此作為未來四年各部會推動食安建設的基礎架構。
以下分別就「源頭管理」、「整合產製銷鏈」、「中央地方合作稽查檢驗」、「輔導教育」、「全民監督食安」五大面向,簡述新階段工作項目:
一、第一環「源頭管理」:持續整合跨部會環安、農安、食安監測資訊,精進食安疑慮化學物質之管理、防範於先,推動農產品驗證與溯源體系,並加強國際食品風險預警,確保輸入原料與食品安全。
二、第二環「整合產製銷鏈」:強化上市前農藥及動物用藥預警安全網絡,加強原料與農產品收穫後之處理、洗選、屠宰與分切、製造加工、物流、倉儲與通路之跨部會管理,並且加強上下游檢驗資訊連結、防偽。
三、第三環「中央地方合作稽核檢驗」:策進中央與地方食安稽查檢驗合作網絡,持續開發新穎檢驗方法、執行跨部會食安聯合稽查,並暢通檢警調聯繫合作管道,嚴懲黑心廠商。
四、第四環「輔導教育與管理」:加強餐飲業防治食品中毒的輔導、教育與管理,持續推動食安、飲食與食農教育,並運用多元資源,輔導業者品格、素養、食安文化、自主管理,
五、第五環「全民監督食安」:健全業者自主通報與產品下架機制,並持續精進食品標示與管理及強化消費者保護機制,達到資訊揭露、公開、透明。
新階段「五環2.0食安政策」,除了保留原有的食安五環工作項目,並檢討近年發生系統性或重大食安事件(例如:辣椒粉含蘇丹色素、寶林茶室食品中毒事件),研擬納入相關加強措施。未來四年,也將著重於食品業者對於問題產品之迅速下架回收,精進食安數位發展、檢討重建追蹤追溯系統,以建構更完善的食品追蹤追溯體系、加強國內食品產製銷鏈之安全衛生,提升國人對食安的信任,並且達到政府管理、產業自律及民間參與之目的。
2.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在地食材政策
策略一: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
策略二:整合強化學校午餐衛生安全自主管理;
策略三:落實源頭把關,確保「三章一Q」國產生鮮食材穩定安全供應;
策略四:推動分階段試辦,結合稽查及獎勵機制,建立標竿典範;
策略五: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午餐透明管理,智慧運輸送餐,衛生食安透明看得見;
願景:全面提升學校午餐品質,全民監督食安,提升食品安全信心度。
3.聯合稽查
為強化「食安五環」之源頭管理及查核檢驗,食品安全辦公室整合中央跨部會資源,強化機關橫向聯繫,建立系統性查核機制,結合源頭管理策略,選定重大民生必需及高風險食品,督導中央部會會同地方政府共同執行稽查工作,加強製造場所(含工廠)查核及產品抽樣,自103年10月食品安全辦公室成立迄今,已完成聯合稽查之行動類別及產品品項如下。重大民生必需及一般消費性食品:油品、麵粉、鹽、蛋品、水果、早餐食材、預拌粉及澱粉、學校午餐。風險較高食品:芽菜、生鮮截切蔬果及液蛋。其他重要食品:花茶及茶葉類手搖茶飲、包裝盛裝飲用水與加水站及其水源、夜市攤商及所使用原物料(含其源頭供應商查核)與食品相關廢棄物流向、冰塊製造業、兼售食品添加物之化工原料行等聯合稽查。另協調衛生、農業、環保機關加強年節前斃病死畜禽查緝及研商畜禽下腳料管理機制,為食品安全把關。
為加強食安查核管理,同時配合食安五環相關政策之推動,112-113年「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規劃執行跨部會聯合稽查專案。
4.食品雲
在食品雲基礎建置政策之下,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已建置核心食品雲、農業雲、化學雲等資訊系統,並透過應用程式介面(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API)介接之跨部會資料,以巨量資料分析探勘技術,偵測風險目標以建立監測模型,協助推動落實「食安五環」源頭控管、重建生產管理、十倍市場查驗十倍安全、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全民監督食安之各項改革工作,在平時,主動預判預警可能的異常模式;在食品事件發生時,提供可能涉案之業者、產品來源及流向資訊,可快速有效查處,共同強化食品供應鏈每一個環節的安全管理,並提供大眾透明資訊。
5.獎勵地方政府強化食品安全-113年精進地方政府關鍵食安管理計畫
為賡續推動地方政府精進落實食安管理,並補助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衛生稽查與檢驗量能,衛生福利部邀集農業部、教育部、環境部及經濟部等食安管理相關部會,共同擬具需地方政府各局處配合執行之食安管理項目,以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新臺幣(以下同)10億元獎勵戮力執行本計畫之地方政府,整合中央跨部會、地方跨局處食安管理量能,強化食安防護網,共同維護國人飲食健康。
執行期程自113年11月4日至115年12月。
經費來源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10億元。
參與部會衛生福利部、農業部、教育部、環境部、經濟部。
計畫重點:獎勵金分為任務獎勵、精進補強及檢驗強化等3方案,共計10億元作為執行本計畫之獎勵金,其重點如次:
(一)任務獎勵方案:中央跨部會共同規劃需地方政府各局處配合執行之「食安管理7大關鍵任務」,經審核達成管考點情形及分組評比成果,核配4億元獎勵金。
(二)精進補強方案:中央跨部會擇定並挹注經費於「食安管理9大補強項目」及其地方政府,經審核地方政府改善計畫書及其成果報告,核配1億元獎勵金。
(三)檢驗強化方案:衛福部規劃地方衛生機關需達成「擴大抽驗稽查量能」及「提升檢驗品質」工作項目,經審核計畫書及其成果報告後,分別核配2億元及3億元獎勵金。
6. 臺灣茶新里程碑-科學區分臺灣茶與境外茶
行政院蘇前院長於110年9月15日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指示,為防範不肖業者將境外茶混充為臺灣茶,卻標示為「臺灣茶」魚目混珠,要求相關部會加強查緝,後由行政院食安辦公室(食安辦)協調跨部會合作,展開七波聯合稽查。第七波於113年1月,於販售春節茶葉禮盒(品)之量販店、超市、農會或茶行,以秘密客方式價購茶葉檢驗並確認標示。
(1)茶葉鑑定技術突破
以往臺灣烏龍茶樹品種與鄰近國家茶葉相近,且其製茶手法與國產雷同,所以無法從DNA鑑定技術或感官品評區別臺灣或境外茶。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利用各茶葉產地會因土壤中所含元素不同,造成茶葉中的元素種類與含量差異性,開發「多重元素檢驗方法」可有效鑑定分辨境外茶與臺灣茶,並於 110年11月5日經食藥署公開為建議檢驗方法,後續應用此方法執行食安辦稽查專案計畫及農糧署比賽茶產地抽驗檢驗事宜。
(2)科技稽查 秘密客抽驗
為加強阻絕不法及強化食品供應鏈之安全管理,食藥署積極推動以「非追不可系統」,由源頭管制境外茶進口業者,建構食品雲資料庫,監控重點高風險混充茶業者,主動預判預警,以利快速有效查處。另農糧署與食藥署為瞭解業者實際販售情形,同仁以秘密客樣式前往購買茶葉檢驗。
(3)檢調與行政部門合作
臺灣高等檢察署與行政部門於111年間成立「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案件協調督導小組」,結合檢察機關、行政機關與司法警察等三方力量形成打擊網。各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展開查緝行動。檢察官偵辦重要案件包括:橋頭地檢署查獲史上最大量107噸違法走私大陸茶,並獲行政院蘇前院長公開表揚;南投地檢署起訴以混充越南茶參加比賽獲二朵花獎項等,對於遏阻不法,成效斐然。
(4)國產茶溯源自112年1月1日實施
為提升消費者對國產茶品消費信賴及遏止不實產地標示,農業部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規範自112年1月1日起產製之國產茶葉,農產品經營者於該茶葉流通、販賣前應依「溯源農糧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之規定登錄溯源資訊及進行標示,即依法標示產地為「臺灣」者,須提供溯源農糧產品條碼(QR Code)、產銷履歷或有機標章等三者其中之一,以維護消費者及茶農權益,防範進口茶混充國產茶販售。
(5)複製茶業模式 應用於其他臺灣優質農產品
臺灣茶稽查成果顯著取決於茶葉診斷新技術開發、檢調工作小組協助與行政跨部門合作,未來仍會不定期啟動聯合稽查,維護茶農及合法業者權益與保障國人食品安全。同時為維護其他容易被進口或走私貨品混充的優質臺灣農產品,例如牡蠣、香菇、蒜頭及蓮子等,農業部將比照此次檢驗混摻茶的方法,持續精進研發各項產地檢驗判別技術,期能透過新科技、新方法,落實商品標示與食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