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產業面
個體公司面

製藥政府產業政策

1. 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

「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自2017年推動至今,該方案旨在發展「臺灣精準健康產業」,並作為「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之一。該方案聚焦「完善生態體系」、「整合創新聚落」、「連結國際市場資源」及「推動特色重點產業」四大核心目標,帶動我國生醫產業創新與轉型。

2019年行政院掌握前瞻科技趨勢,倡議精準健康,並因應全球大數據及人工智慧興起,調修方案架構,自2021年起提出「優化產業環境(法規、資金、人才)」、「整合串聯園區聚落」、「完善生物資料整合平台」、「生醫跨域產業技術」及「強化國際鏈結」等五大策略,引領臺灣朝智慧國家及全齡健康目標邁進。

2. 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臺灣精準健康

為因應中美貿易戰及COVID-19疫情導致全球經濟動盪及供應鏈重組,政府自2021年起推動「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方案,其中「臺灣精準健康」由國科會統籌,結合衛福部與經濟部共同執行,重點包括:建構基因與健保巨量資料庫、發展精準預防、診斷與治療技術、推動精準防疫與智慧醫療產品、拓展國際市場與跨國合作。此方案目標為掌握全球健康產業新趨勢,強化臺灣在精準醫療領域的戰略地位。

3.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隨著科技創新加速導入製藥產業,臺灣政府透過多項政策推動產業轉型,積極促進智慧藥品和生技醫藥產業的發展。自2022年起施行的《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擴大租稅優惠適用範圍,涵蓋新劑型製劑、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與受託開發製造等業者,並將施行期間延長至民國120年底。截至2024年7月,共計有211家公司及533項產品通過「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之生技醫藥公司與生技醫藥品項的資格審定,其中已有84項產品於國內外上市。展現了政策的實質成效。

同時,AI、ICT與大數據已廣泛導入藥物研發流程,提升分子設計與藥物篩選效率,降低研發成本,加速藥品開發與審查時程。

4. 高值藥品發展與新製程技術拓展計畫

計畫聚焦於醫療需求高且專利即將屆期之藥品,運用新製程技術並結合其他關鍵製劑技術進行高技術門檻之利基學名藥或505(b)(2)藥品開發,藉此爭取健保核價之最優條件。並協助產業上市前法規及臨床試驗輔導(如BE試驗規劃及計畫核備等),加速業者藥品開發及查登上市。

5. 製藥產業創新轉型計畫

推動國內學名藥轉型成為國際學名藥,透過市場資訊分析整理、國際需求藥品之技術開發、新製程技術導入、外銷國際市場之品項與法規產業輔導、及組團參與國際展會及商機媒合拓展國際市場、及持續製藥產業人才培訓與商業人才研討會等方式,協助國內藥廠提升技術與法規水準,促使國內藥廠成為國際醫藥供應鏈的一環,以達增加銷售產值與利潤為主要目的。

6. 強化 CDMO 產業發展

政府將CDMO視為強化生技醫藥供應鏈韌性的重要環節,並透過多項政策積極推動相關產業發展。首先,政府已將CDMO業者納入《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的租稅優惠範圍,提供研發與製造投資的稅務誘因,以吸引更多企業投入先進製造服務。其次,為補足國內生物製造量產技術的缺口。

同時並於2023年成立「臺灣生物醫藥製造股份有限公司(TBMC)」,結合工研院與生技中心的研發能量,專注於蛋白質藥品、細胞治療與核酸製程等高階生物製造服務。TBMC的設立不僅象徵臺灣在先進製程領域的能量整合,也標誌著產學研跨域合作的新模式。此外,TBMC亦與美國Resilience公司建立合作關係,引進先進的核酸與細胞製程技術,並推動上游原料與設備的國產化,期能提升臺灣在全球生物製造鏈中的自主性與國際競爭力。

7. 製藥產業創新與製程智慧化升級轉型計畫

透過技術研發輔導、藥品法規諮詢、國際參展媒合、人才培訓四個面向輔導製藥產業,著重導入製程分析技術及連續製造,建置符合我國製藥廠需求之連續化生產設備。

8. 國家藥物韌性整備計畫

政府啟動《國家藥物韌性整備計畫(2026-2029)》,預計四年投入240億元,強化原料藥、製造、儲存與智慧調控能力。透過推動原料藥、學名藥、生物藥及關鍵醫材國產化,降低對外依賴;同時透過健保政策與產業支持機制,提高國產品在醫療體系中的使用比例。另以建置智慧化藥品監測、預警與調度系統,強化藥品儲備與供應管理能力。並藉由深化國際合作與供應鏈聯盟,提升臺灣製藥產業的國際競爭力與能見度,希望以「國藥國造」為核心,打造具備自主、安全與韌性的醫藥體系,進一步帶動生醫產業發展,強化臺灣面對未來各類危機的應變能力。

9. 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對製藥產業之影響

臺美雙方於2026年2月12日(美東時間)正式簽署《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 ART),確立輸美關稅降為15%且不與最惠國稅率疊加,並有逾2,000項產品豁免對等關稅,其中藥品、化學品等亦列入豁免清單,輸美平均關稅自35.78%降至12.33%。值得製藥產業關注的是,我方承諾「加速先進美製醫藥品與醫療器材審查」,對於已取得美國FDA上市許可的藥品及醫材,臺灣將採認其作為符合國內審查上市許可之充分證據;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IRPMA)認為此為政府在醫藥貿易協議上的突破性成就,有助於健保給付藥品與醫材接軌國際,並提升國內醫療體系效率與供應韌性。惟此舉同時開放美製藥品與醫材以較簡化的程序進入臺灣市場,國內藥廠在學名藥及部分利基市場可能面臨來自美國原廠藥品更直接的競爭,業者宜留意審查制度調整後的市場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