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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綠能建設

為提升我國能源自主,新興綠能產業,落實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目標,政府已於2016年10月27日通過「五加二創新產業」之一的「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方案」,以促進綠能科技產業發展。

2017年政府為加速綠能產業發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綠能建設部分,將於4年(2017至2021年)內分3期共投入207.85億元特別預算,其中第1期(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已編列80億元,補足未來綠能發展所需的基礎建設、技術驗證等缺口,希望建構能源內需市場,帶動國內相關產業發展與創新,打造台灣成為亞洲綠能產業發展的重要據點。

2.能源發展綱領修正案:

行政院於2017年4月24日核定「能源發展綱領」修正案,確立邁向2025年非核家園的台灣能源轉型發展架構。內容從原促進能源的安全穩定、效率運用、潔淨環境之供需體系面向,擴大深度及廣度至「能源安全」、「綠色經濟」、「環境永續」、「社會公平」等核心面向。其中能源安全包含需求面管理、分散式設置及汽電共生並強化系統面智慧化整合,目標善用汽電共生系統配合調度供電之潛力,以穩定電力供應及確保供電品質。

3.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1988年經濟部公佈「汽電共生推廣辦法」,提供各種獎勵措施,鼓勵企業裝設汽電共生系統,直到2002年廢除,並在同年9月公告實施「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規範汽電共生系統的電能收購方式、查驗方式、收購餘電費率、購電及備用電力費率等,接續負擔推動國內汽電共生系統設置的任務。

2018年政府公告修正「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位於產業園區內的合格汽電共生業者,自用發電的餘電回售給台電,將採用時間電價扣除輸配電成本等管銷費用後的費率,有望增加業者售電利潤。用意是鼓勵工廠能集中於產業園區內設置,有便於區域能源整合,希望降低能源損耗、減少碳排放效果,並優先將餘電販售給產業園區周圍用戶使用,減少因長距離輸電而造成的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