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網際網路在2000年後快速崛起,電子商務逐漸取代實體通路,由電商龍頭亞馬遜(Amazon)伊始,諸多電商業者其實力與規模已凌駕傳統零售業者,中國大陸代表業者阿里巴巴更是引領風潮之佼佼者。
隨著電子商務發展逐漸成熟,網路購物已成為民眾日常消費的重要管道,過去10年整體數位金額在消費支出之占比有很明顯的成長,從2004年Q1的5%以下,至2016年Q1已成長至16.5%,估計至2021年,仍可維持每年雙位數的成長率。其中,2010、2011年起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行動商務進入起飛期,近年更成為帶動整體電商發展的重要驅動力。
電子商務產業鏈可以區分為上游的支援服務業、中游的平台服務業以及下游的銷售服務業三個部分。上游的支援服務業涵蓋所有支持電子商務產業核心發展所需關聯業務,諸如物流倉儲、資訊系統建置、金流串接處理、資料分析處理以及行銷廣告等業務;中游的平台服務業則包括提供店點開設管理、交易撮(媒)合以及資訊聚合服務之業者;下游的銷售服務業則有自有產品(服務)銷售、一般零售以及票券銷售服務之業者。
一、上游:
電子商務產業鏈的上游為支持電子商務產業核心發展所需之關聯業務供應商,其涵蓋物流倉儲、資訊系統建置、金流串接處理、資料分析處理以及行銷廣告等,用以滿足經營電子商務業務所需之資訊流、金流以及物流等需求。
物流倉儲有UPS、DHL為例,資訊系統建置有AWS(Amazon Web Service),金流串接處理除有老字號Paypal外,Square、Stripe等新創也異軍突起。
二、中游:
電子商務產業鏈的中游為平台服務業者,其核心能力在於以平台之姿,串接資訊流、金流乃至於物流等服務,便利有意經營電子商務之商家得以快速進入市場,有店點開設管理、交易撮(媒)合以及資訊聚合服務等類型。
店點開設管理業者主要以協助商家快速設置其專屬之交易環境(店點)為業務範疇,大型業者有亞馬遜、淘寶(阿里巴巴集團)或微信小店(騰訊集團)等,台灣則有商店街、Yahoo!超級商城、91APP等業者為代表。
交易撮(媒)合業者其核心業務為提供實體產品或服務之供需雙方線上交易環境,透過抽取交易傭金為報酬,有綜合型電商業者、大宗物資交易市集或金融商品交易市集等類型。代表業者中,綜合型電商有亞馬遜、eBay,台灣則有商店街及Yahoo!超級商城;大宗物資交易市集以台灣食品廠商大成長城集團及中國大陸最大的糧油食品集團中糧集團發起的中華食物網,聚焦在大宗穀物市場的B2B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提供商流、金流、物流及資訊流之完整服務,台灣類似的有台塑網電子交易市集;金融商品交易市集則是以標準化金融商品為交易撮合對象,而相較於成熟的傳統金融商品市集,2021年上市那斯達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台灣幣託(BitoEX)的BitoPro交易所及MainCoin集團的MAX交易所等新興業者亦受到矚目。
資訊聚合類型之電商業者,其核心業務為提供各類資訊之聚集與整合平台,例如有提供視訊聚合服務的Youtube、人力資源的Monster Worldwide以及美食評論的Yelp、大眾點評網等。台灣業者中,人力資源領域有104及518人力銀行。
三、下游:
電子商務產業鏈下游為銷售服務業,包括自有產品(服務)銷售、一般零售以及票券銷售服務等類型業者。其中自有產品(服務)銷售是具備自有品牌之業者,有綜合型電商業者如亞馬遜,陸續建立各式各樣的自有商品品牌;有實體零售業者透過線上平台提供商品銷售服務,諸如蘋果(Apple)或是Walmart;亦有自製影片提供影音串流服務的網飛(Netflix)、迪士尼(Disney+)等。
一般零售業者則是以自建平台作為第三方商品銷售之管道,諸如線上百貨的概念,例如綜合性業者如亞馬遜、阿里巴巴轄下之天貓為例,台灣則有PCHome線上購物、Yahoo奇摩購物中心、momo購物網等業者。
票券銷售服務其特色是提供各類實體或電子票券之銷售服務,國際知名業者有Eventbrite、Stubhub或隸屬阿里巴巴的大麥網等,台灣業者有兩廳院、寬宏、年代、KKTix等。
電子商務屬於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電子商務包括訂單透過網路處理、貨款透過網路收付、物流資訊透過網路傳輸、供應鏈管理、網路行銷與交易、線上事務處理、電子資料交換、存貨管理、自動資料收集系統等皆屬之。目前電子商務發展出三種類型的營運模式,一為提供技術與平台給企業,稱作企業對企業(B2B)電子商務服務;另一為直接提供商務服務給消費大眾,在其網路商店進行採購,稱作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商務服務;買賣雙方都是個人,透過拍賣網站進行交易,稱作消費者對消費者(C2C)電子商務服務。B2B服務係利用入口網站提供技術平台給沒有經營網路業務的店家,商家可利用其技術平台,即可進行網路銷售業務,藉此可節省軟體建置與人事成本等費用。B2C服務係透過網路店家經營專屬平台,提供給一般消費者商品買賣交易服務,網路店家需要同時經營網路平台及商品買賣,投入資源相對較大。C2C服務讓買賣雙方透過拍賣網站進行交易,拍賣網站為促成雙方交易的仲介,收取小額的交易手續費。
臺灣電子商務舉凡食、衣、住、行各類產品,都可以在網路上進行買賣,而隨著智慧型裝置的普及也成為推動電商成長的助力。臺灣電商市場競爭激烈,電商從虛擬店家拓展到實體店面,而實體店家也進軍網路虛擬市場,結合手機行動購物,透過線上線下導流模式,做O2O虛實整合;隨著互聯網與數位科技的日益成熟,利用大數據與AI技術的導入,可收集消費者背後龐大的消費行為數據,佈建完善的銷售服務環境,掌握圈粉策略,朝向OMO虛實融合,可做到真正的精準銷售。
再者電商發達帶動台灣行動支付已愈來愈普及,「電子支付」涵蓋的金流服務範疇最為齊備,可於付款及收款方間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以及「收受儲值款項」3大核心業務。
2021年6月實施的電支機構管理修正條例,將賦予電支業者更廣闊的業務發展空間與服務彈性,尤其新冠疫情後零接觸商機已成常態,行動支付已與生活密不可分,未來電商交易將更加即時、容易,且以人為核心的線上線下全通路經營將成為所有零售業者獲取流量的主力來源。
根據eMarketer預測,電子商務市場規模將繼續成長,其在整體零售規模占比亦穩定上升,預估2023年全球電子商務市場規模將超過6兆美元水準,占零售市場總額的兩成。
又由於疫情的影響,加速數位支付規模的大幅成長,根據Statista發布數據顯示,到2025年全球數位支付規模將達到10兆美元的水準。其中最大市場的仍以中國大陸掄元,而美國則在疫情推波助瀾之下,成為全球第二大規模的行動支付市場。
另聯邦快遞發布電子商務白皮書亦指出,受惠於電商市場的發展,至2028年全球電子商務物流市場的年複合成長率可達6.6%,而2028年電子商務物流市場規模更將接近1200億美元水準。
產業趨勢方面,包括跨境電商、社交電商均具備持續發展的利基,至於近期因包括社群龍頭Facebook改名Meta而大炒的元宇宙議題,所帶動對於沉浸式互動、虛實共融的情境,則提供未來電商領域更多的想像空間。